锂电池、光伏产品等优先试点!我国启动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
24-12-05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四部门)联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质量认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任务和应对国际形势变化的有力举措,也是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和提升质量认证服务效能的内在需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多份重要文件都明确提出要构建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当前,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将产品碳足迹纳入可持续供应链管理要求,一些国家和地区正逐步建立起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和认证制度。建立统一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是下一阶段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
此次《通知》的出台,一方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务实之举。充分发挥质量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重要作用,引导政府、行业、企业等各层级力量广泛参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服务“双碳”目标稳步实现。另一方面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迫切需要。通过试点工作,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形成效益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认证力量。
二、试点产品有哪些?
按照“统筹谋划、急用先行”原则,优先聚焦市场需求迫切、外贸压力严峻、减排贡献突出、数据收集完整、产业链供应链带动明显的产品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试点对象包括:锂电池、光伏产品、钢铁、纺织品、电子电器、轮胎、水泥、电解铝、尿素、磷铵、木制品。